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

        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            关于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《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【2020】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【2020】21号)相关规定,现将我行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受理方式及询证函格式要求

1、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现场两种受理方式。

2、跟函所需资料:银行询证函原件、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、跟函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,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换手续。

3、“银行询证函”格式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,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,不留白。

4、银行询证函按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相关规定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、公章及骑缝章。如遇账户变更、注销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,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相关资料。

二、回函方式

目前,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。

三、回函单位

1.函证业务回函及邮寄由我行核算中心集中处理。纸质银行询证函回函我行统一加盖业务公章。

2.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《函证通知》的要求填写真实、有效的回函方式和联系人信息。我行将按“银行询证函”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;如会计师事务所约定来人自取,指定经办人需与询证函列示的联系人保持一致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授权加盖专用印章的介绍信,至我行核算中心领取回函,同时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。

3.我行将按监管要求核实函证回函地址,并于10个工作日内寄回。

服务项目

回函部门

回函部门联系地址

联系电话

询证函

核算中心

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3000号,农商村镇银行

0431-82003310

四、收费标准

按照《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服务价格价目表》执行。

五、业务服务与投诉

1、对于不符合《通知》《操作指引》及我行公示的受理要求的银行询证函,我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会计师事务所,及时调整处理。

2、发函会计师事务所对回函有疑虑的,可电话沟通联系;遇有回函不及时、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,请及时反映,我行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
投诉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431-82708777。

特此公告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22年7月1日